生猪屠宰厂搬迁扩建废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生猪屠宰厂搬迁扩建废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磐安县农业局就磐安县生猪屠宰厂搬迁扩建项目废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PACG2016-GK-024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1磐安县生猪屠宰厂搬迁扩建项目废水处理工程1130按招标文件参前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住建部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营业执照为准) ②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8-18至2016-08-2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本公告网页或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9-08 09:30

  七.投标地址: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6-09-08 09:30

  九.开标地址: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1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县支行

  银行账号:159*****010********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投标报名表及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 4.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磐安县农业局

  联系人:陈定辉

  联系电话:137*****476

  传真:137*****476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东溪街13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陈媛媛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施尚海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街8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水处理 扩建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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