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田长制公示牌设立(二次)招标公告

长宁县田长制公示牌设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宁县田长制公示牌设立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240*****

项目名称:长宁县田长制公示牌设立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3,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田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2.3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30万元。

2.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3.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

4.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536号

联系方式:177*****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滨江华府7号楼3楼

联系方式:0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831-*******

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5日


相关附件:

标签: 田长制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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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融汇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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