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拟收购两家企业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询价函
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拟收购两家企业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询价函
我公司拟对两家收购企业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拟收购两家企业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本次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涉及收购企业2家,A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2023年营业收入约*****万元,截至2024年6月底总资产为约*****万元;B公司注册地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2023年营业收入约10亿元,截至2024年6月底总资产为约11亿元,B公司现有1家全资子公司(位于芜湖市)和1家控股子公司(位于芜湖市),具体组织架构见下图。A公司及B公司的母公司拟对两家企业进行合并重组,本次法律尽职调查需了解合并重组全过程,并针对合并前及合并后分别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重组完成后,需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总体尽职调查报告。
二、项目采购单位
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
三、工期及工作内容
1.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在收到港航物流公司通知进驻之日起30天内分别出具合并前A公司和B公司两家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在A公司和B公司完成合并重组工商登记后15天内出具合并后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3.与港航物流公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对合并后企业出具总体尽职调查报告(法律、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四、采购需求
拟对2家收购企业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背景调查:目标企业主体资格及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结构、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等。
2.法律调查:经营资质、主要资产、项目建设、债权债务、经济合同、关联交易、税务、劳动关系、环保及安全生产、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法律风险提示及建议。
3.关联企业调查:主要包括目标企业所有全资或控股子企业、分支机构、参股企业的合法设立、经营的有关说明和证明文件。
4.采购人需求的其他调查。
五、资格条件
1.经相关国家机关批准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需包含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
2.资信状况良好,在近5年未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如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函)。
3.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且必须为报价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报价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2024年01月0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近1年内(2023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五项法律尽职调查业务,其中一项需为国企收购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组成
本项目按照固定总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费、交通住宿费、报告编制费等为完成本次尽职调查报告编制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 ******.00 )。
七、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合并前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编制完成经项目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十日内支付50%合同额。
2.本项目总体尽职调查报告编制完成经项目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十日内支付剩余50%合同额。
八、报价函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月9日 17:00 ,递交地址为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杭州路交口安徽港航集团大楼10楼。递交方式可为邮寄或专人递交,邮寄递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九、确定中标单位方式
评审方法:本项目以总价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最低价出现多个单位报价相同的,按照提供业绩数量较多者确定中标单位。但若有效报价低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的70%,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询价人将否决其报价文件。
询价单位: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杭州路交口安徽港航集团大楼10楼
联 系 人:钱工
联系电话:0551-********
注:报价函需密封处理,信封上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或未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作废标处理。
询价单位(盖章):安徽港航物流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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