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路串场河大桥北侧二次雕塑招标公告
新都路串场河大桥北侧二次雕塑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城南新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城南新区建设二局就新都路串场河大桥北侧二次雕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CCN2016-006
二、招标内容:新都路串场河大桥北侧二次雕塑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铸铜雕塑装饰、底座、柱头、线条等内容,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本项目预算金额:2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雕塑制作和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应包括雕塑的制作或施工,并具有本公司的雕塑铸铜生产设备与厂房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目前(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业绩要求:具有自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款在12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雕塑施工业绩。投标时提供施工业绩合同原件,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业绩资料要求:单项合同额须在合同原件中明确体现;如业绩合同原件不能体现单项合同额的,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单项合同额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仅接受单一法人为主体的投标。
5、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7、投标人具有相关项目的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四、招标文件发放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为自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有关资料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盖章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5@qq.com">********5@qq.com。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 8 日16时整。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307室(新龙广场D1楼,橡树湾小区南侧)。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肆万 元,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方式。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姓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盐城市中行城南支行,开户行账号:********4529。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无需汇款,而是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开户行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评标结束后,中标人按上述开户行及账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中标人,未中标人其汇票退回。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采购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七、采购人及其他情况
采购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建设二局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9*****6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俊
联系电话:****-********、188*****552
招标代理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11室
采购机构: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侍洪林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城南新区新龙广场)
盐城市城南新区建设二局
2016年8月18日
标签: 雕塑 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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