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烟台港西港区8#锚地扫测项目单一计划公示-单一来源
山东港口烟台港西港区8#锚地扫测项目单一计划公示-单一来源
项目名称: | 山东港口烟台港西港区8#锚地扫测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DY-202*****001001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预算: | *******.00 元 |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1、完成对烟台西港区8#锚地(12平方公里)扫测工作,2、完成烟台西港区的潮位模型的构建工作。 |
邀请供应商: |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
公示期限: | 2024-08-05 18:00 到 2024-08-08 18:00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 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或者存在行业、资源垄断等情形; |
相关原因及说明: | 因锚地扫测涉及通航水域的海图更新、对外公布。按照国务院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编办字〔1998〕40号)规定,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负责中国沿海港口航道测绘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海事系统测绘成果发布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第一条要求,各直属海事局(仅指沿海局,下同)正式发布港池、航道、码头前沿、锚地、停泊区、作业区、沉船、不明碍航物和相关功能区的水深、位置(范围)、潮汐、潮流和潮向,桥梁通航净空尺度等直接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的地理信息数据之前,必须委托上海、天津和广东海事局实施测量、数据处理和制图等工作,并依据测绘成果发布相关数据和开展相关工作。其他任何机构的任何形式的资料均不能视为符合要求的海事系统的测绘成果。按照《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关于印发天津海事测绘中心主要职责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北海航保人〔2013〕150号)规定,天津海事测绘中心作为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辖区公共港口、航道、航路、锚地及其他通航水域的测量绘图工作。天津海事测绘中心是承担北方海区(连云港以北至鸭绿江口沿海)通航尺度核定测量的唯一官方海道测量机构,符合《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鲁港法〔2021〕1号)第四十二条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 |
意见反馈方式: | 监督电话: 0535-******* 监督邮箱: ytgzbcgzhb@163.com |
采购人: | 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人: | 梁风旗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山东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镇烟台港西港区 |
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代理联系人: | 宁岛 |
代理联系电话: | 0535-******* |
代理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2号烟台港内二号门内四层红楼 |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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