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某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精河某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精河某部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军事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17:5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0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30 下午:15:0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南路 769 号新城建大 厦 28 楼 2811 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0:30
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 号丽景名都商住 10 号楼 21 楼 2110 室
预算金额 ¥5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小君
项目联系电话 180*****110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干事 099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中泰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南路 188 号银苑住宅小区 1 号底商高层住宅 楼 2 单元 6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小君 180*****110

项目概况

精河某部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南路 769 号新城建大 厦 28 楼 2811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TXC-PLA-G002

项目名称:精河某部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精河某部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 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 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 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8.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在在“信用中 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被列入严重失 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 被限制市场准入、参加采购活动的、无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 行记录。9.近 3 年,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需由供 应商自行承诺。10.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出有贪污贿赂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 本次投标。(查询内容及方法如下:①查询单位:高级检索-全文检索框输入单位全称-案由 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检索;②查询法人、项目负责人:以单位查询记录为已选条 件,再次在高级检索-全文检索框分别输入法人、项目负责人全名检索。单位犯罪自人民法 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个人犯罪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开标之前,计算行贿犯罪 档案査询期限)。注:需提供査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之后;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承接工程的。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不允许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11.供应商为非外资或者非中外合资企业。1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1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 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 B 类(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南路 769 号新城建大 厦 28 楼 2811 室。

方式: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2、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长春 南路 769 号新城建大厦 28 楼 2811 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招标文件获取售价:¥300 元/份,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 号丽景名都商住 10 号楼 21 楼 2110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本公告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3.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举报电话 099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张干事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泰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南路 188 号银苑住宅小区 1 号底商高层住宅 楼 2 单元 603            

联系方式:何小君 180*****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君

电 话:  180*****1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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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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