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林业和草原局涿鹿县森林城市创建奖补资金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涿鹿县林业和草原局涿鹿县森林城市创建奖补资金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涿鹿县森林城市创建奖补资金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700*****
项目名称:涿鹿县森林城市创建奖补资金绿化工程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主要是对清宁路两侧进行绿化,并对其进行养护管理。工程建设范围按清宁路两侧进行绿化设计,绿化长度为1500m。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08月31日前完成所有清单内栽植任务,养护期3个月(2024年9月1日—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为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06至2024-08-12,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1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预留份额 (10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 [2017]213 号) 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6.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非“双盲”评审。 7.依据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张财函字[2024]61号》,为推动信用融资“政采贷”落实落地,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涿鹿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地址:张家口市涿鹿县轩辕路26号
联系方式: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国际丽都2号楼1单元1404室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倩
电话:0311-********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创建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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