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公司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项目建筑垃圾外运资格预审公告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公司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项目建筑垃圾外运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建设/装饰公司/华北区域公司/华北区域公司第2项目经理部/中铁建设长春-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4-08-02 14:11:11
投标截至时间:2024-08-26 00:00:00
内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4、采购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装饰公司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项目。
5、建筑规模:共计19座车站,公共区及出入口通道装修面积******.101㎡,设备区装修面积*****.183㎡,轨行区及风道装修面积*****.817㎡,地上附属*****.01㎡,总计******.111㎡。
第二条 工程竞谈范围
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筑垃圾外运的供应。具体型号、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车辆严格遵守工地管理制度,供方车辆必须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挡板严密,做到全封闭运营,轻装轻卸,防止扬尘污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长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长春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及相关单位的承载、限制通行、环保、安全方面的要求。在运输过程中,供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因供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供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需方经济损失。必须按项目要求出车,从施工现场运至建筑垃圾消纳站。
第四条 投标单位资格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物资供应能力、运输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许可和认证要求:响应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响应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供货业绩要求:具备地铁供应、施工经验。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在新一期股份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建设诉讼警示名录》、《中铁建设非诉警示名录》。
6、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愿意使用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料验收电子签单系统”。
8、未在工信部平台进行起诉或恶意起诉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后果。
9、未参与虚假招标、参与围标串标,没有连续3次投标为最高价,不存在恶意结算与恶意讨薪的分供商。
第五条 采购文件的获取
1、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束后,登陆网址www.crccep.com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本次竞谈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获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 采购方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长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3632号
采购方物资联系人:唐阔 182*****488
采购方技术联系人:杨艳清 13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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