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地面移动靶标招标公告
无人机地面移动靶标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地面移动靶标
二、项目编号:2024-JL01-W1057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1 | 靶标2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90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说明: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3,500,000.00元,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
采购包1:13,500,000.00元,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13,500,000.00 元,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投标人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质量认证范围包括地面靶标类或地面车辆类或无人车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北门小白楼二层标书发售室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线下申领流程:①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右侧“服务中心-软件下载-软件类”栏目下载离线编标客户端,在不连接互联网的专用电脑上安装(后续仅能在此电脑编标),上传资料信息并导出“环境检测及信息数据包”;②供应商将数据包(使用光盘刻录)交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导入系统,经审查通过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08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开标厅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时15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开标厅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二)因系统问题,本项目第五章招标公告第五条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四)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法调整,供应商线下进行投标报名,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登记表(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质量认证范围包括地面靶标类或地面车辆类或无人车类)。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助理(标书发售室) 、孟助理
办公电话:010-********(标书发售室)、********
移动电话:173*****982(标书发售室)、134*****065
传真:******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66号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助理
联系电话:010-********、135*****393(如未接听,请短信联系)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助理
联系电话:010-********
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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