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JDHBF-WC1023(02)

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第2包)

预算金额:副食品采购项目(第2包)采购预算715万

最高限价:报价优惠率区间为-10%至+10%。

采购需求: 第2包供应商为肉类、水产类、禽蛋类配送单位,预算金额715万元。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于次日8时30分前配送至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北京市境内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的单位企业。

(二)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奶制品、蔬菜、水果、肉类、蛋、水产、冻品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内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服务过程中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无合同责任纠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七)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者外资控股企业,承诺所派遣员工无外籍人员。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内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供货商需在北京市辖区内具有配菜车间,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有冷藏保鲜库、干货仓库等设施,专用冷链运输车不低于20辆。

(十)参与投标副食品配送单位具备农药残留检测能力(出具相关的检疫检测仪器照片及采购设备发票,以及近一个月内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十一)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指定网站(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二)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和内部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并出具承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qq.com">邮箱*********@qq.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投标供应商承诺声明(应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六)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10. 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1. 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2. 在北京市辖区内具有配菜车间,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有冷藏保鲜库、干货仓库等设施(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冷链运输车不低于20辆(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印件(加盖公章));

13. 提供相关的检疫检测仪器照片及采购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一个月内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初步审核通过后,工作组人员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报名材料初步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2、线下领取。投标供应商携带本公告第三条第(三)项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材料现场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注:招标文件发售前副食品筹措实施小组、监督小组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所参与本项目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1、投标供应商北京市辖区内具有配菜车间,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有冷藏保鲜库、干货仓库等设施,专用冷链运输车不低于20辆。2、具备农药残留检测能力。

提供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各一份,相关场地、车辆出具产权或者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等证明材料,产权或租赁合同取得时间不低于6个月。农药残留检测能力现场查看检测设备。

现场考察通过后,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填报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文件费,招标文件通过投标供应商所留邮箱向投标供应商发出。

投标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

联系方式:任磊/158*****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方式:汤工139*****3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工

电 话:139*****345

采购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北京市,丰台区,大兴区

标签: 副食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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