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 ||
行政区域 | 高陵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20: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362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草市街5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卓尔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10楼10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362 |
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RS-2024-ZC-027
项目名称:购买社会停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买社会停车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12)《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购买社会停车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12)《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购买社会停车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12)《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购买社会停车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12)《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购买社会停车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12)《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买社会停车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信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购买社会停车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信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3(购买社会停车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信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4(购买社会停车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信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5(购买社会停车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信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草市街53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卓尔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177*****362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177*****362
陕西卓尔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5日
标签: 购买社会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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