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关于内镜清洗消毒机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3-JH1903-W106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内镜清洗消毒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 30 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镜清洗消毒机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镜清洗消毒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镜清洗消毒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
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
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
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
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
代理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
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货物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
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
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5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一)申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北京时间 8:00-
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送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二)申
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截止投标时成立三年以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连
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
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
本公告第五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提供的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7. ①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2023);②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
任意 6 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
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
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③投标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投
标时间截止前)任意 6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
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
可。(三)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
箱:976346640@qq.com。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2.邮件内容:列明公
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3.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
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
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
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
材料。(四)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一、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3、地 点: 上海市
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
方式。
二、开标及评审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2、评审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3、地 点: 上海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李助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上海市
联 系 人:杨助理
电 话:021-818756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 联 系 人: 杨助理 电 话: 021-8187569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