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暖材料招标公告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晋县平安路小学项目
2.工程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平安路以西和平路以北
3.建设单位:宁晋县国有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宁晋县教育局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5.建筑面积:*****.27㎡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1)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合格
3、样品要求:无。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2天通知中标单位。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入围《集采供应商名录》;
(2)投标人为水暖材料生产厂商或供应商;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见清单。
2、厂家要求:/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材料费、运费、装车费、税率(1%)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
2、支付时间:货物供应完毕后,付清全部货款。(大致2024年8月20日)
3、发票约定:1%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时间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13时00分。
第九条: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工期要求
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2天通知中标单位 。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要求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