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代码 2402-******-04-01-******
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区南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南横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首开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拟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为南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位于南沙区环市大道北侧,海畅路西侧地块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期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8万㎡,计容建筑面积约14.08万㎡,容积率≤3.7,限高100m,暂定总建筑面积约19.95万㎡
招标内容 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详勘、超前钻等)、出具报告、勘察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以及设计和施工过程相关配合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要求。 设计部分:本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送审审定、含市政道路工程及绿地设计(如有))及其他专业专项全过程设计,各阶段开发报建报批材料及审批配合、施工图设计、根据“广州市工程图纸全过程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工作、施工图深化设计审核、施工阶段的技术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看样定板、现场巡查及效果提升建议等)、验收确权阶段的技术配合(含竣工资料审核及盖章),并在设计及施工阶段按发包人要求派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处理现场事宜,及其他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有建筑、室外工程及展示区的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设计、临水设计、临电设计、地下室及主体结构设计、项目展示中心二次改造设计及深化设计(含灯光设计)、装修设计(含软装)、园林景观设计(含精神堡垒、雕塑)、5米以下挡土墙设计、室内外综合管线、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及弱电系统设计、空调设计、幕墙及门窗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海绵城市设计、BIM全周期设计、装配式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导视标识系统设计、市政工程(含代建市政道路工程及防护绿地(如有))、路灯照明、通讯工程、竣工图编制(主体专业)、审核竣工图及深化图并签章确认、交通标识及停车划线设计、永水、永电、燃气等专项设计。 设计其他服务包括全过程设计配合及协调、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或大师设计费用(如有)、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工作、设计类评奖评优,以上费用在设计费总价中综合考虑,未详尽部分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设计任务书》。 施工部分:由于字数限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工期(交货期) 暂定1095 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具体以发包人审批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香港企业作为勘察方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3.1.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国内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 (2)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 (3)资质证书有效期等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最多由3 家单位(其中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最多1 家、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最多1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最多1家)组成,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即2024年7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在资格审查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由于字数限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由于字数限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8月6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6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6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6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南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705房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133*****31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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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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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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