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 | 1项 | 3500000 | 0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 面 复 印 件 , 可 不 提 供 本 授 权 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推 算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 一 年 度 的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 度 财 务 报 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 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 税 收 缴 纳 凭 据 复 印 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 项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 项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 标 人 应 提 供 本 声 明 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 |
| | 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 时 点 为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当 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 查 询 并 打 印 投 标 人 的 信 用 记 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项目编号 | | 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 | |
合同包号 | | | |
供应商名称 | | | |
联系地址 | | | |
联 系 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电话/传真 | | | |
邮 箱 | | | |
备 注 | | | |
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YR-2024-GK01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0万元,招标人为建瓯市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5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12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①现场报名方式: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
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
302号房),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方为有效报
名。②邮箱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
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zdyr666666@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
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要与报名的名称相
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
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
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
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建瓯市龙山南路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80637193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
302号房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48999069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
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邀
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
2、项目编号:ZDYR-2024-GK013
3、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35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350000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建瓯市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 1项 3500000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体化实施方案编制时间不得超过6个
月。后续服务期根据与招标人双方约定,按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策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
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
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
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
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
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
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
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
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序号
资 格 审 查 要
评审点具体描述
求概况
1
2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
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
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
反 面 复 印 件 , 可 不 提 供 本 授 权 书 。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营 业 执 照 等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
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
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
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
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 供 财 务 状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
况 报 告 (财 务
报 告 、 或 资
信证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推 算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上 一 年 度 的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
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
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
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
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
明复印件。
4
依 法 缴 纳 税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
收证明材料
规
定
: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
的 税 收 缴 纳 凭 据 复 印 件 。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
本 项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
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 法 缴 纳 社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
会 保 障 资 金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证明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
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
任 一 月 份 的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缴 纳 凭 据 复 印 件 。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
本 项 资 格 条 件 要 求 。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7
具 备 履 行 合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
同 所 必 需 设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的 声
投 标 人 应 提 供 本 声 明 函 。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明函(若有)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
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参 加 招 标 活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动 前 三 年 内
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
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
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
声明
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
的,从其规定。
8
信 用 记 录 查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
询结果
止 时 点 为 本 项 目 投 标 截 止 当 日 。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
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
站 查 询 并 打 印 投 标 人 的 信 用 记 录 。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
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
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2特定条件:
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
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4年08月05日至
2024年08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
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
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方式:①现场报名方式: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
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
302号房),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方为有效报
名。②邮箱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
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zdyr666666@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
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名称要与报名的名称相
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
绝接收投标文件。
7、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
08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
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8、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
ubservice.com/)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招标人:建瓯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龙山南路8号
邮编:3531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063719393
10、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邮编:3500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89990690
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包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话/传真
邮 箱
备 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