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漯河西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和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区区域内学校配餐服务、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征集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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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漯河西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和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区区域内学校配餐服务、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征集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方锦公开-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漯河西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和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区
区域内学校配餐服务、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征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为漯河市教育局直属分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征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 包(示范区、西城区配餐服务); (002)B 包(示范区、西城区食堂食材配送服
务); (003)C 包(开发区配餐服务); (004)D 包(开发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 包(示范区、西城区配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标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

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入围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 包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餐饮服务经营者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信用要求(A 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得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002B 包(示范区、西城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标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

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入围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B 包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具有《食品经营
许可证》
(3)投标人需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应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
质量和卫生;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供的产品必
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种食材、调料规格及要求;中标后如因配送食材问题引起安全事故,
后果自负。(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信用要求(B 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得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003C 包(开发区配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标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

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入围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C 包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餐饮服务经营者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信用要求(C 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得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004D 包(开发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标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

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入围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D 包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具有《食品经营
许可证》
(3)投标人需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应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
质量和卫生;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供的产品必
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种食材、调料规格及要求;中标后如因配送食材问题引起安全事故,
后果自负。(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信用要求(D 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得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漯河方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路鲁明大厦 A
座 2010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漯河方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路鲁明大厦 A
座 2010 室)。
七、其他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漯河西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和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区区
域内学校配餐服务、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征集项目征集公告
漯河方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漯河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委托,就漯河市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漯河西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和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区区域内学校配
餐服务、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征集项目进行征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规
定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方锦公开-2024-003
2.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漯河西城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和漯河经济技术开发
区三区区域内学校配餐服务、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征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分为 4 个标包
A 包(示范区、西城区配餐服务):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漯河西城区现代服务业开
发区区域内学校征集配餐服务机构(详见征集文件)
B 包(示范区、西城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为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漯河西城区现代
服务业开发区区域内学校食堂征集食材配送服务机构(详见征集文件),主要包括大米、面
粉、杂粮类,食用油类,调味品类,禽蛋类、猪肉类、牛羊肉类、禽肉类、肉制品类等产品
的配送。
C 包(开发区配餐服务):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学校征集配餐服务机构(详见征集
文件)
D 包(开发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为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学校食堂征集食材配送服
务机构(详见征集文件),主要包括大米、面粉、杂粮类,食用油类,调味品类,禽蛋类、
猪肉类、牛羊肉类、禽肉类、肉制品类等产品的配送。
注:本次招标共分 4 个标包。投标人可参加所有标包投标,可中标多个标包,不得将一个标
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5、服务质量: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所供产品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A 包-D 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标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

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入围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A 包、C 包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餐饮服务经营者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 B 包、D 包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具有《食品经营
许可证》
(3)投标人需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应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
质量和卫生;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供的产品必
须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各种食材、调料规格及要求;中标后如因配送食材问题引起安全事故,
后果自负。(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信用要求(A 包-D 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得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投标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三、获取征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在漯河方锦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路鲁明大厦 A 座 2010 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购买征集文件:
A 包、C 包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
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截图。
B 包、D 包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
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
证》
(4)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
(5)提供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承诺(格式自拟)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截图;
现场报名递交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两套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现场审
查。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招标过程中一旦发现响应人提供
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2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
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
4、征集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以及电子投标文件以光盘
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2、递交地点:漯河方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路鲁明大厦 A
座 2010 室)。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
网站转载只供参考,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漯河市教育局直属分局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 305 号
联系人: 闫先生 李先生
联系方式: 0395-3195073 0395-5513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漯河方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路鲁明大厦 A 座 2010 室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方式:133439581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13343958144
附件 1:
漯河市政府采购响应人信用承诺函
致 (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其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井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日 日
注: 1.响应人须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
理。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教育局直属分局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 305 号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0395-31950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漯河方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西城区长江路鲁明大厦 A 座 2010 室
联 系 人: 陶先生
电 话: 13343958144
电子邮件: 97125150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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