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赣港产城特别合作区一期国际木材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及配套设施机电工程项目专业分包

深赣港产城特别合作区一期国际木材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及配套设施机电工程项目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2024-068

一、招标条件

中铁四院集团工程运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深赣港产城特别合作区一期国际木材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及配套设施机电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进行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机构(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深赣港产城特别合作区一期国际木材集散中心二期项目及配套设施机电工程项目。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1号库、2号库、3号库、S1商铺、S2商铺、4号库、S3商铺暖通工程-机电部分、电力工程-机电部分、通信工程-机电部分;室外相关工程-机电部分等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供货期)

预计施工时间:2024年10月30日开工,工期3个月。

五、服务地点(供货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8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8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通过运维公司分包商入库合规化审查。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请凭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开标截止日前到中铁四院集团工程运维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768号慧谷大厦A栋2012室)领取招标文件。

(二)每个投标人只需购买一套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户名:中铁四院集团工程运维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武汉杨园支行

账号:420*****036*********

备注:2024-068招标文件采购

(三)评价原则: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4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送达方式: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fsdi.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中铁四院集团工程运维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768号

联 系 人: 魏工

联系电话: 027-********

电子邮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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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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