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招标公告
水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4-1606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本次招标的资金来源于工程建设结算资金。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境内,距县城公路里程约62km。电站由上水库、一、二期输水系统、一、二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两期工程地下厂房合并布置,共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600MW。电站分两期开发,一、二期工程装机容量分别为1800MW。上水库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为120.3m,上水库总库容约4814万m3;下水库总库容约5961万m3。工程属大(1)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电站对外交通便利,有国道、省道和简易乡村道路相通,距北京市区的直线距离180km,距承德市区的直线距离150km,电站施工期间外来物资及重大件可通过公路、铁路或水运联运的方式运输至工地。
一期工程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1#、2#、3#)和地下厂房(包括1#~6#机)及其附属洞室组成,一期、二期工程共用上、下水库,且在一期工程建设中按最终规模一次建成。二期工程主要建筑物由输水系统(4#、5#、6#)和地下厂房(包括7#~12#机)及其附属洞室组成。
2、招标范围:袋装P.O42.5、散装P.O42.5、袋装P.O32.5
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备注
1
水泥
散装P.O42.5
34169
2
水泥
袋装P.O42.5
16000
3
水泥
袋装P.O32.5
21500
合计
71669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各供货商的综合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任一供货商的实际供货数量。对不能良好履约的,将取消供货商的全部供货任务。
4、交货时间:预计2016年9月20日开始
5、交货地点: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四岔口乡永利村丰宁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42.5和32.5,应有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
比表面积300-350,水泥的强度等级和细度应遵守DL/T 5148-2012的规定,以及GB 175-2007、GB 200-2003等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袋装水泥细度要求通过80μm方孔筛,其筛余量不大于5%。
水泥应属新型干法旋窑生产,其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的要求。其中水泥的碱含量不超过0.60%,品质以冀东、金隅等知名品牌水泥标准为准。
外观质量:根据水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水泥的外表质量,水泥外观检查散装不应有结块、夹渣现象,袋装不应有结块、包装破损现象。
7、其他要求:投标人要说明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供应保障的仓储能力、水泥供应至交货地点的保障措施及应急保障手段;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投标人应详细说明;须有处理协调地方关系的能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产品已通过并取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认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如果企业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请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如果企业未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请提供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
1.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制造企业的授权书(仅代理商提供)。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并已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于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9日10:00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于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9日10:00前,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在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四岔口乡永利村沐清河宾馆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详细地址)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收取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仅接受现金方式,开标前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6日10:00前(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四岔口乡永利村沐清河宾馆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四岔口乡永利村
联 系 人:秦元斌
电 话:147*****720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192号
邮 编:650200
联 系 人:李 慧
电 话:****-********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室
监督电话:****-********
2016年8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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