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车采购(QZZC2016-G1-0012)流标公告
新能源公交车采购(QZZC2016-G1-0012)流标公告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的委托,2016年8月18日就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公交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QZZC2016-G1-0012
三、项目简要说明:8.5米系列新能源公交车12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qzzfcg.cn)。
公告日期:2016年7月29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11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六、采购结果:由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
地址:北部湾大道与金海湾西大街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 张灼彬 180*****138
2.采购代理机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项目联系人:王振华、苏晓婷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qzzfcgzx@126.com
3.监督部门: 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
八、说明
1.采购结果公告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供应商提出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9日
标签: 新能源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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