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光检查仪订购二次招标公告

X光检查仪订购二次招标公告





X光检查仪订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部队某部委托,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X光检查仪订购项目(二次)”(军选民用装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X光检查仪订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WJ2024DGGZDF3008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万元)

(含税)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万元)

(含税)

交货期

交货地点

X光检查仪订购项目(二次)

X

X

*****.******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军检验收,具备交付条件

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

1.报价单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报价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分方案择优和实物检测两阶段组织实施。

①方案择优阶段:投标人递交技术和商务部分投标文件(须承诺最终报价不高于投标限价),同步提供方案视频、图片等资料,并设置现场述标、答疑环节(每个投标人述标及答疑时间共计不超过15分钟),为专家评审提供支撑。根据文件评审情况,择优遴选前5名(如少于5名则全部入围)投标人入围实物检测阶段(方案择优阶段成绩不带入实物检测阶段,商务方面响应结果作为合同谈判依据)。

②实物检测阶段:第一阶段结果批复后3个月内,入围投标人递交报价方案、第三方检测报告、统一检测试验样机等,由采购单位集中组织送检至指定检测机构,对试验样机统一组织检测,检测结果作为技术部分评分依据。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依据入围投标人检测试验报告、统一检测试验报告和投标文件,综合入围投标人技术得分和报价情况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③本项目择优确定2名中标人,按照7:3(X套:X套)的比例分配生产任务,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军检验收,具备交付条件。若中标人无法按期完成生产,采购方在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的基础上,有权对合同数量在中标人之间进行调剂。中标人报价中,第二中标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人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中标人报价;报价低于第一中标人的,中标价格执行各自报价。若中标人不同意价格成交意见,则视为放弃承担任务,按照评审过程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顺延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须按照承担任务最大数量安排生产进度,如不满足进度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应对全部产品进行投标,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实物比测阶段需提供1套实物样机(主要由成像板、X射线源、便携支架(成像板和X射线源各1个)、显控终端、辐射计量仪(与X射线源一体化设计)、备用电池以及携行箱组成)。

6.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招标人可对此项目作出调整或取消,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以中标价为最终成交价,交装运杂费由中标人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2.1招标公告明确的截止投标之日往前推3年,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未被政府或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重大、严重失信名单,或未在处罚期内,或未在限制范围内;或未被武警部队批准为限制装备采购领域投标的其他情形;

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7投标人自有资金(含银行账户账面资金和银行授信剩余额度)能够满足最小中标标的金额(最小中标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30%(含)以上。中央企业可提供财务公司、资金中心等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出具的账户账面资金证明,与银行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军队单位、科研机构等以事业经费拨款为主的单位,若无法出具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说明;

2.8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二)特定资格要求

2.9投标人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Ⅲ类及以上射线装置的生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

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具备装备承制资格,承制范围涵盖投标同类产品生产;对未取得承制资格或承制资格到期的需提供装备承制资格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证明材料。

条件二:

(1)若投标人不具备武器装备承制资格或承制资格范围不覆盖投标同类产品生产,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60日内完成投标产品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注册或装备承制资格扩项,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60日内仍未完成,则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任务优先顺延至承制范围涵盖投标同类产品生产的中标候选人承担;如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承制范围,则按中标候选人顺序顺延确定中标人;如中标人均未通过资格扩项审查,按照程序重新组织招标,因开展相关工作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行有效证书,且经营范围涵盖与招标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具有完成拟承担该项目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人员、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配套场地设施(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等。

(5)具有GB/T*****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效力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范围涵盖投标同类产品生产。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7)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11招标公告明确的截止投标之日往前推3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起算)承担过政府、军队或国有单位采购同类产品的证明,须提供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复印件以及至少1份同类产品合格验收证明。

注:1.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是指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是2023年3月10日,前三年是指2020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0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0年3月10日至开标之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2.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认证内容、有效期限、适用范围等有效信息。

3.若投标人具备武器装备承制资格,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带到评审现场以备审查,评审时根据实际需要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退回。

4.投标人在开标阶段需提供检测报告及招标公告明确的截止投标之日往前推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备审查,评审时根据实际需要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退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如下要求领购招标文件:

3.2发售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2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3.3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2区40号楼;

3.4购买文件联系人:陈鹏、闫杰、徐梦玲,联系电话:180*****532189*****618180*****697

3.5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3.6领取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保密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领取,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④【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内网发布适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告打印页。

现场审核购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投标文件和样机的递交

4.1方案择优阶段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2区40号楼201会议室;

4.2实物检测阶段

投标文件和样机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递交投标文件同步递交检测样机,投标文件和样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和样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5.1方案择优阶段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实物检测阶段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部队某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人:高参谋

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2区40号楼

联系人:陈鹏、闫杰、徐梦玲

电话:180*****532189*****618180*****697

电子邮件:cp@dfmbidding.com

、询问、质疑、投诉受理单位

询问、质疑签收单位: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鹏、闫杰、徐梦玲

联系方式:180*****532189*****618180*****697

询问、质疑受理单位:武警部队某部

联系人:高参谋

联系方式:010-********

投诉接收、受理单位:武警部队某部

联系人:杨干事

联系方式:010-********

九、装备承制资格受理点咨询电话

登录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在装备市场准入栏目板块中准入办理流程进行查询。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标签: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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