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县食品监督抽样检测项目询价函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县食品监督抽样检测项目询价函
各检验机构:
根据《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要求,为保证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县食品监督抽检项目顺利完成,决定在具备资质条件的检验机构中进行公开询价,确定承检机构。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县食品监督抽检项目服务采购共计364批。该项目由1家检验检测机构独立完成,承检机构询价成功后不得转包。此次询价原则上以价格最低报价检验机构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以业绩优良且服务质量较好的承检机构具有优先权。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在今后我局的应急抽检工作中,第一时间提供必要的应急抽检技术服务。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364批县食品监督抽检项目抽样检测:364批县食品监督抽检项目的购样、采样、送样、检验、拍照、样品数据信息录入系统上报、检验信息公示、出具检验报告、出具质量分析报告等,工作期间产生的送样车辆、人员差旅费,工作餐费等费用均由检验机构自行承担。县食品监督抽检环节、数量及要求参照《监督抽检任务分配明细表及要求》,确保“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原则上不少于辖区年度食品监督抽检总批次量的 8%。
2.数据录入上报:所有食品抽样检测任务数据的录入上报工作由检验机构全面负责,按照《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规定的时间、任务要求、网址录入,录入包括检验结果公示材料。
3.承检机构应具备现场抽样及将样品基础信息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任务大平台的相关硬件设备及经验,并配备满足任务要求的车辆及人员完成抽样工作。
4.承检机构应能够提供食品监督抽检所需的冷藏冷冻运输、贮存等设施设备。
5.完成任务时间:364批食品监督抽检任务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出具所检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抽检工作完成后出具抽检质量分析报告。
6.检验机构确定:根据检验机构资质、报价文件、服务承诺等内容综合评定,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研究确定承检机构。承检机构确定后,将结果通知参加报价的单位。
二、报价需要提供的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年来工作开展业绩及工作经验情况。
5.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抽检项目服务采购报价表(加盖公章)。
6.服务承诺。包括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应急抽检配合等方面承诺内容。
三、成交原则
(一)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报价审查小组,审小查组由办公室、食品生产与流通科、餐饮食品监管科、监察室、财务室等科室成员参加,并于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由审查小组全体人员共同审查报价文件。
(二)由审查小组审查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有无重大遗漏和错误、是否密封,如有重大遗漏和错误或者报价文件密封不完整则为无效标价。
(三)根据提供材料综合评定,价格最低检验机构确定为中标人,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通过综合评定(以业绩优良且服务质量较好的承检机构具有优先权)确定中标人。各供货商需根据实际合理报价,并做好各项服务承诺。
(四)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请各检测机构收到询价函后,于2024年8月9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需要提供的文件一并报送(邮寄)至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12日下午15:00在嵩明县市场监管局三楼会议室,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报价人现场拆封,确定承检机构。
采购人: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嵩明县黄龙大街北延长线行政办公区(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国书 联系电话:0871-********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附件:监督抽检任务分配明细表及要求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县监督抽检任务分配明细表及检验要求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
标签: 食品监督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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