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城西公路病害整治工程标段三-招标/资审公告
大通县城西公路病害整治工程标段三-招标/资审公告
大通县城西公路病害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630*****7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城西公路病害整治工程已由西宁市交通运输局以宁交〔2024〕25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主要涉及路面、排水、安防、防护、桥梁及涵洞工程。其中路面病害整治路段45.030Km;排水工程*****m;安防工程2947m,为波形梁护栏;防护工程528m,其中护肩墙398m,仰斜式路堑墙80m,保温路堑墙50m;桥梁工程2座,其中2-8.0m矩形板小桥一座,1-6.0m矩形板小桥一座;涵洞工程70道,其中拆除重建涵洞21道,整修利用涵洞17道,完全利用涵洞29道,新建涵洞3道。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4(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001001、E630*****760*****001002、E630*****760*****001003、E630*****760*****00100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A、B、C、D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及中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当同一批次招标中,相同资格要求的标段数不少于2个标段时,投标人所投标段应采用随机法确定所投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
3.6.1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未承揽过我省国省干线公路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其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路从业企业初次进入我省时,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AA级的,按A级对待;被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级及以下的,按其注册地信用等级对待。
3.6.2 我省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用于农村公路项目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为 AA 级和A级、无农村公路信用等级的,在承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按照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确定;无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AA 级和A级的在承揽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时按A级对待;国省干线公路信用等级或农村公路信用等级为B、CD级的,在承揽公路建设项目时其信用等级按照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中的较低者确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8月07日00:00时至2024年08月1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4.4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5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省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7日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6号机位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第一信封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省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省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十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
综合评分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https://jtyst.qinghai.gov.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马龙、李森邦 |
电 话:0971-******* | 电 话:0971-******* |
2024年08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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