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液氨卧式储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石化公司液氨卧式储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吉林石化公司液氨卧式储罐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JL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种类及规模:本次招标项目采购液氨卧式储罐4台,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5日内。 2.使用功能:液氨储罐。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及设备制造图纸。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及设备制造图纸。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及设备制造图纸。 6.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可研已批复,资金已落实,设计部门已出具制造蓝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并需具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中油物资准入资格范围必须覆盖本项目招标产品(物料组编码:******** 卧式贮罐),同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银行开户许可证(3)有效期内的ISO9001(GB/T19001) 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产品)(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5)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Ⅲ类);2、业绩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2013年至今,Ⅲ类压力容器在石化行业中有5台及以上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技术附件。所提供的商务合同影印件及该合同的技术附件,能清晰表示出下述关键词:“2013年至今、石化行业、Ⅲ类压力容器、5台”。且厂家提供提用户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其他(1)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其产品没有被退货、大型维修、返修、举报投诉、列入黑名单等劣迹发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和重大法律纠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最高投标限价141.6万元;6、若投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表083(物资类)或(服务类)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书面及电子版),推荐的拟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8月24日 17时00分00秒 | |||||||||||||||||||||||||||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0602-R2招标文件”。3、邮购招标文件的,购买人自付邮费。4、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5、“营改增”重要提示:1)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首先确定自身是否为一般纳税人。2)投标人必须填制《投标人开票信息表》,提供齐全的开票信息。若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全,我公司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所有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6、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8时3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9 月 9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方式为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28000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WZ-0602-R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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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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