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区集聚江东街道毛店三期地块一项目地块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新社区集聚江东街道毛店三期地块一项目地块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新社区集聚江东街道毛店三期地块一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占地面积*****.38 m2(合计约82.01亩)。地块北至玄月路(规划),隔路为安置房建设工地;西至南洲路,隔路为农用地;南侧和东侧主要为农用地,中心经纬度为E120.******°,N29.******°。

根据《义乌中心城区YZ-JD-12毛店集聚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新社区集聚江东街道毛店三期地块一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为敏感用地,即《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中规定的甲类地块。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场地用地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文件要求:“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依据前期收集的资料,按照分区布点法及专业判断法共布设共8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点和4个地表水及底泥采样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实际钻孔(井)深度均为6.0 m;共采集送检土壤样品36个(含现场平行样4个)、底泥样品5个(含现场平行样1个)、地下水样品10个(含现场平行样2个)以及地表水样品5个(含现场平行样1个)。

本次初步调查土壤(底泥)及地表水样品各检出指标均未超标,地下水各项检测指标中除浑浊度、硫酸盐外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浑浊度、硫酸盐均属常规性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无毒性参数且本地块所在地地下水尚未分区,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使用也不开发利用,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因此,后续无需针对地下水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后续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利用。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新社区集聚江东街道毛店三期地块一项目地块初步调查报告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毛店三期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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