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质量科设备仪器维修招标公告
工艺质量科设备仪器维修招标公告
新疆卷烟厂工艺质量科设备仪器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的委托,对新疆卷烟厂工艺质量科设备仪器维修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工艺质量科设备仪器维修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内。
4、维保及维修后质量达到:满足招标方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招标内容:对新疆卷烟厂工艺质量科的转盘吸烟机、等离子质谱仪、气质联用、气相色谱仪、超纯水仪、密度折光仪、高效液相仪、电位滴定仪、恒温恒湿箱、综合测试台、白度仪、台式条码仪、便携式条码仪、便携式条码仪、雾度仪、油墨摩擦仪、摩擦系数仪、TA纸张厚度仪、MAHR薄膜厚度仪、光泽度仪、色差仪、电脑测控平滑度仪、纸板耐破度仪、影像测量仪23种设备(绝大部分设备为进口设备)进行维修服务。
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年内有效。
6、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恕不退还。国内邮寄另加邮费100元人民币。
8、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9、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10、投标人报名时务必提供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gxxj_hwq@163.com。同时将一套纸质版的报名资料邮寄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报名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基本信息登记表 | ||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定代表人 | |
10 | 注册资本 |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会议室。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联系人:孔令革
联系电话:185*****16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邮编:830002
联系人:侯文权、米拉
手机:181*****799
座机:****-*******转803
传真:****-*******转806
电子邮箱:gxxj_hwq@163.com
接受标书款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9059
保证金账号:***************(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入标书款)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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