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尖峰镇海滨村、白沙村、岭头村道路工程监理单位公开遴选的公告

关于尖峰镇海滨村、白沙村、岭头村道路工程监理单位公开遴选的公告

关于尖峰镇海滨村、白沙村、岭头村道路工程

监理单位公开遴选的公告

一、工程概况

尖峰镇海滨村、白沙村、岭头村道路工程位于乐东县尖峰镇,路线全长1.505公里,共4条道路。路线A长:0.180公里;路线B长:0.110公里;路线C长:0.505 公里;路线D长:0.710 公里。拟建道路采用四级公路(Ⅰ)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面宽度6米,路基宽度6.5米,路面结构采用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厚级配碎石基层。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327.38万元,监理招标控制价为*****元。

二、招标范围及工期

招标范围:管理阶段包括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工作范围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多项工作,项目工期为120日历天。

三、报名地点及项目具体情况咨询

报名地点:乐东县抱由镇乐安路332号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符工,联系电话:0898-********183*****212

四、报名时间及选聘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下午17:30。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活动,遴选议标会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局另行通知。

五、报名资格要求

1.本次报名单位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监理单位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有违反《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或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六、报名需提供资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6.近三年未有违反《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或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7.密封的报价函。(注:上述第1-6项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应逐页加盖公章,且装订成册;第7项报价函单独密封盖章于议标会会议当天提交,格式自拟)。

七、选聘报价要求

报名单位提供的密封报价函,应以金额报价形式(报价金额包含大写和小写)对本次服务予以报价。为避免不合理报价,限制报价有效范围为*****元(含*****元)至*****元(含*****元),报价函须单独密封盖章并于议标会会议当天提交,超出有效报价范围则报价无效。如报名材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则报价也无效,无效报价不用于计算投标单位报价平均值。

八、评选办法

由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参加遴选的所有单位按遴选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然后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所有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遴选推选的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投标报价最低价者作为中标单位,如报价一致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遴选中标结果通过乐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我局与中标人签定合同。

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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