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膜组件采购公开征集公告
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膜组件采购公开征集公告
根据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需求,计划采购一批膜组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膜组件(尺寸:1500mm*590mm,材质:抗污染型PVDF 亲水膜,中空纤维帘式膜,膜面积:15㎡/片)134片。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类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
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设备一览表及照片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65万以上(不含)的企业
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信誉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证明材料: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财务状况良好,有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证明材料: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3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或有编制人及审核人签字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注意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网上截图的质量,确保投标文件的各项内容均清晰可见。因内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否决投标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证件或证书必须是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纸质版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私章)盖公章的地方,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外,不做逐页签字(或盖私章)盖公章的要求;纸质版投标书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应在封面及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不能满足以上招标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视同废标(即无效投标)。
三、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133,106.22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8月6日8时00分至2024年8月13日17时00分,向我公司致电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格式。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12时00分,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完整密封,接受现场书面递交或邮寄方式,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274号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nwatergroup.cn/)上发布。
七、评标方法
我公司将对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内部议标评定,根据综合评标法评定得分最高确定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274号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182*****215
监督投诉电话:王女士,130*****815
标签: 膜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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