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关于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关于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的委托,就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GSS-GYJT-Z-*******

二、项目名称: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五、采购内容(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

1

35

55辆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服务年限为1年,合同采用1年+1年+1年模式;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可以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合法的分支机构;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由其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必须为该投标分支机构本身所具有,总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不能作为该投标分支机构的文件予以确认;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购领采购文件地址: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政采云报名):请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网上报名后,请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缴纳报名费后将缴费截图、可以拷贝的开票信息等资料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并马上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审核,标书款汇入账户信息:

单 位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账 号:120*****099********

(2)提示: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89号智慧谷i栋二楼会议室A。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89号智慧谷i栋二楼会议室A。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整,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账号汇出,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账 号:120*****099********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东港路118号

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136*****16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38*****185 邮箱:**********@qq.com

质疑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153*****087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89号智慧谷i栋二楼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


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关于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自主)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的委托,就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8月11日11:0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89号智慧谷i栋二楼215室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153*****087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docx


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标签: 机动车车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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