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杭州分行与杭州地铁武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展杭州中心收银合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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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杭州分行与杭州地铁武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展杭州中心收银合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委托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中国工商银行浙江杭州分行与杭州地铁武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展杭州中心收银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浙江杭州分行与杭州地铁武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展杭州中心收银合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QSZB-F(H)-C*****(GK)、财会/采购-杭州-2024-009/总0337-卡部-收银机。

三、项目有效期:交货日期:2024年11月底。

四、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78万元。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78万元。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名称

简要服务要求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杭州分行与杭州地铁武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展杭州中心收银合作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六、中标人数量:1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二、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特别说明:本项资质由投标人据实自行通过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承诺函》中予以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若后期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位推荐其后排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利润表,若2023年度未进行财务审计,需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同时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利润表。)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近一年指以开标日所在月为最后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如开标日所在月为2024年7月,则近一年指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近一年指以开标日所在月为最后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如开标日所在月为2024年7月,则近一年指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

*六、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杭州地铁武林置业有限公司打造的杭州中心商场。

2.供应商应具备杭州地铁武林置业有限公司打造的杭州中心商场

所有区域的配送能力。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如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2.供应商须承诺入围后在工行系统开立结算账户,后续与该项目有关的款项均通过该账户进行结算;

3.供应商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我行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须承诺如与五年内曾在工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将立即向我行告知相关信息。

*5.供应商须承诺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办人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以及近姻关系。

*6.供应商须承诺项目有效期内,不与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办人及其亲属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物品或服务交易。

7.具备与本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注:1.带*的条款为必选项,不能删除或修改。

2、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以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网页截屏为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等情况以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网页截屏为准。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提出的任何资质要求,须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的,如税务局、社保局、银行等,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其他准入资质均以供应商逐条做出承诺方式提供,格式详见供应商承诺函。

6、我行一经发现供应商有违反上述承诺(不论在签订此承诺之前或以后)的行为,则均视为违反本承诺,我行可根据相关法律或内部制度对供应商采取警告公示、取消商务谈判资格、减少份额、暂停项目合作、解除合同、清退,直至纳入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库管理,并对我行因此所受损失进行全额赔偿,触犯法律的,依法办理,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

2.地址: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

3.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4.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备注:投标人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120*****099********

财务联系方式:0571-********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和递交方式: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6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6号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90号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057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项目负责人:陈培特

联系人:陈培特

联系电话:0571-********

联系邮箱:zb03@qszb.net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6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收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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