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需求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需求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备〔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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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中小学
数字化教学设备需求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民生事业局,厅直属中学:
为提升我省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配备水平,保障深化应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我省拟实施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补充更新项目,为中小学校补充新增及更新多媒体教学设备与计算机。
2024年4月22日至24日,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现有情况及更新需求摸底调查工作,完成了第一批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需求(即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已入固定资产账且达到报废条件的更新需求)申报。基于我省中小学还有部分数字化教学设备因各种历史原因未入固定资产账,且已达到了报废条件亟需更新,以及部分学校仍未按有关标准配齐配足数字化教学设备的客观实际情况,为了全面掌握我省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整体补充更新需求,做好项目谋划与资金统筹,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需求(即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且达到报废条件的更新需求,以及原配备不足的补充新增需求)申报,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求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公办普通中小学校现有未入固定资产账且达到报废条件(即已超过6年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或损坏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多媒体教学设备与教师/学生计算机更新需求,以及原配备不足的补充新增需求。
(二)各类设备需求申报必须基于具备有相应教学用房能够放置、安装与使用。
(三)各校现有正常使用的设备数量加上第一批、第二批设备需求申报数量合计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1.普通教室、功能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等各类教室每室1套多媒体教学设备;
2.教师计算机师机比1:1;
3.学生计算机生机比小学12:1,初中10:1,高中8:1,且满足上课时人手一机。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与指导所在地区中小学校开展数字化教学设备需求申报工作,并对学校上报数据与相应佐证材料逐项审核,汇总并分析数据,形成文字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需求申报范围及要求,收集整理相关原始凭据,参考省中小学信息化设备管理平台数据,结合现场逐一盘点核实情况,填写需求申报表(附件1、2),其中更新需求要附上相应佐证材料[至少要提供1件佐证材料以证明提出更新申请的设备的品类、购置(接收或开始使用)年限、数量,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含采购清单)、设备调拨清单、设备签(接)收清单、设备验收清单等原始材料],上报教育局。
三、其他要求
(一)市县及学校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项目预算资金申请与分配重要依据,相关数据务必精准,切勿漏报、多报、错报、重复报。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层层压实责任,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学校主要领导为学校申报数据第一责任人,市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为市县申报数据第一责任人,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合理性负总责。
(二)请各市县教育局于2024年8月6日下班前报送申报材料(文字申报材料与附件1、2),同时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与电子文档通过海政通直接发送给海南省电化教育馆教育技术装备科石磊。
联系人:石 ?磊,及联系电话:136*****805、********。
附件:1.琼教备[2024]5号附件1:海南省第二批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需求市县申报汇总表
2.琼教备[2024]5号附件2:海南省未入固定资产账的中小学数字化教学设备更新需求学校申报明细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4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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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有关高校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2024年7月29日印发
标签: 数字化教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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