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采购临时公交站牌及“宁东公交”字样的询比公告
宁夏宁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采购临时公交站牌及“宁东公交”字样的询比公告
因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通过询比方式,采购临时公交站牌及“宁东公交”字样制作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宁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采购临时公交站牌及“宁东公交”字样制作。
采购单位:宁夏宁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临时公交站牌及“宁东公交”字样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加询比的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如参选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三)参选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五)参选单位提供的所有参选资料胶装成册(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参加询比的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截图,如查无结果的请查询打印“天眼查”结果页面)。
四、参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本询比公告仅适用于宁夏宁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采购临时公交站牌及“宁东公交”字样。
(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宁夏宁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部。
(三)联系人:田进宏 联系电话:157*****314
(四)有关要求:
1.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
2.参加询比的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取消其参加询比或成交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参加询比的单位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参选文件1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询比项目名称、参选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
4.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
5.参选文件由各参选单位代表在规定时间递交至参选地点,否则视为无效。
6.凡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
7.中选方法:综合评分法。
8.参选文件的递交:参选人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参选人的名称、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参选。参选文件由各参选单位代表在规定时间递交至参选地点,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1. 临时公交站牌及“宁东公交”字样材质要求明细.docx
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ocx
宁夏宁东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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