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育才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卢氏县育才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卢氏县育才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沃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育才中学委托,现对卢氏县育才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卢氏县育才中学

2、项目名称:卢氏县育才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WDLS-2024-001

4、采购内容:卢氏县育才中学食堂食材采购包括鸡蛋、豆制品、鲜面条等食材(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采购预算:总预算资金:¥******.00元/年(具体以实际供货金额为准)

一标段:预算资金¥******.00元/年;

二标段:预算资金¥******.00元/年;

三标段:预算资金¥******.00元/年;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一标段:鲜面条定点供应商;

二标段:豆制品定点供应商;

三标段:鸡蛋定点供应商;

8、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暂定9个月)

9、供货地点:卢氏县育才中学

10、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1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至三标段: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2、若为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必须持有健康证;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供应商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注:同一供应商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一候选中标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按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项目,其它标段的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06日08:00分至2024年08月26日09:00分(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沃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公室(西关建材市场中段)。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报名时交至沃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沃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公室(西关建材市场中段)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育才中学

联系人:曲超

电话:139*****825

地址:卢氏县东关

采购代理机构:沃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冬梅

电话:139*****713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96号亚新投资大厦1102室


相关附件: 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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