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国和小学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锦州市国和小学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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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锦州市国和小学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07 至 2024-08-13
撰写单位: 辽宁铭岭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子靓
(锦州市国和小学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国和小学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锦州市国和小学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发布磋商公告。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如因自身未及时知悉更正公告相关内容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国和小学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南宁路四段2号
联系方式: 13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铭岭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5-17
联系方式: 151*****088
邮箱地址: baicai6227@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胜利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铭岭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子靓
电 话: 151*****0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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