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沈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葫芦岛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ZC-HLD(TD)-2016-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葫芦岛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项目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承诺书原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证书以上(含乙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投标人自2016年8月19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沈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传真报名需填写: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报名的供应商应在2016年8月26日13:30时-15:30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以上所有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19日 0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
七、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 15:00 (北京时间)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保证金缴纳银行:葫芦岛银行海上海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0010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葫芦岛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葫芦岛市海月路4号
联系人:毕 雪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上新阶大厦0715室
项目联系人:韩 笑
联系电话:
***-********传真:
***-******** 沈阳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