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宫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新宫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15〕8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40%,企业自筹6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北京市辖区内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新宫便民服务设施由便民服务用房、配套的设备用房、疏散通道及附属结构(3个出入口、4个安全出口、3个消防电梯口、3号新风亭、排风亭、排油烟风亭等)组成。总建筑面积8450.6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051.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8.89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3500.987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新宫便民服务设施工程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所包含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其他工作及电扶梯的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已完城市轨道交通或轻轨或铁路的设备安装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取 (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2 时至 17 时,在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28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21层 |
联 系 人: 王伟 | 联 系 人: 王钦、付楠 |
电 话: 010-******** | 电 话: 132*****636 |
传 真: / | 传 真: 无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qq.com |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08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