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乐队培训服务询价公告

某部乐队培训服务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简易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乐队培训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THJBX-F4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部乐队培训服务

详见询价文件

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

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开展培训,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全部课程并验收。

说明:1.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涉及的培训、伴随服务、路途、食宿等费用,结算时提供发票。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7.7万元;

3.最高限价:7.7万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山西省岢岚县。

2.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开展培训,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全部课程并验收。

3.培训计划:

第一阶段对电钢琴、吉他、架子鼓、声乐进行分项培训,四类特长老师各一名,每周六授课两节,每节2小时;

第二阶段进行乐队集中合练,乐队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师一名,每周五、六、日授课,每周授课5节,每节2小时。

4.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金额的30%;培训结束甲乙双方对培训过程及效果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70%。

5.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方及采购方指定的需求单位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受任何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控告,如有此类问题发生,采购方及采购方指定的需求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

6.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采购方提出的各项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参与本项目获得的采购方相关资料文件向社会公开,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7.采购方保留无条件中止或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权利。

8.1报价公司主营业务以文化艺术交谈、文艺创作为主,有丰富指导开展文化活动经验。

8.2近3年内有军队、消防、其它政府单位、企事业单位文化艺术交谈、乐队培训合作案例,以合同或其它付款、票据证明为准。报价时一同递交案例合同或其它付款、票据证明复印件。

8.3在保证培训质量前提下,培训时间应配合需求方工作需求确定。

(二)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钢琴培训

2小时/节

20

第一阶段,同时开展

2

吉他培训

2小时/节

20

3

架子鼓培训

2小时/节

20

4

声乐培训

2小时/节

20

5

乐队合练

2小时/节

30

第二阶段

备注:培训结束前,单个乐器具备基本演奏水平,乐队成型曲目不少于4首。

五、供应商资格性条件和符合性条件

(一)资格性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符合性条件

1.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2.文件内容按要求签字盖章,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文件盖骑缝章。

3.完全满足商务技术要求。

4.如邮寄请密封后装入文件袋再邮寄,如未按此要求不慎被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报价与成交

1.供应商提供的总报价必须控制在项目预算费用以内,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在满足需求的基础上选取最低价供应商(当出现两家公司均为最低价时,选择资质、业绩相对更高的公司;当出现两家公司报价均为最低价且资质、业绩相同时,选择有增值服务的成交);

3.采购方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电话通知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当及时与采购方指定的需求部门联系签订合同。

5.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

七、报价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附件)。

八、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

(二)报价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具体地点请电询)。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邮寄报价文件。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王先生

移动电话:153*****214 158*****636

地址:山西省岢岚县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50-*******

8ab*****附件1.pdf

,山西,忻州市,岢岚县,忻州,开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乐队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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