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专项某试验平台无线能信传输装置设备生产需求对接公告
某专项某试验平台无线能信传输装置设备生产需求对接公告
1.需求对接单位基本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需求对接单位及其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资格遴选与评标的审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需求对接单位认为网站中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需求对接单位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包括装备口、后勤口等)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4)需求对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需求对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需求对接单位须为国内全内资单位,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法定代表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6)具备有效的三级(含三级)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如认证已过期但已办完续审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未取得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2.需求对接单位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试验验证和工程实用等技术能力,近5年内具有至少1项同类产品研制或生产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2)具备本项目生产制造所需的必要的试验验证条件,后期根据需要提供陪试设备进行现场调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单位对接,不接受整机进口产品投标;(4)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某专项某试验平台无线能信传输装置设备生产需求对接公告采购阶段:生产制造
需求分类:产品设备类
专业领域:电力电子
主要内容:
一、项目功能及用途
1.项目名称:某专项某试验平台无线能信传输装置设备生产
2.项目编号:/
3.本项目用途:无线能信传输
二、主要内容
本项目属设备生产类项目,各需求对接单位需按照我单位提供的技术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开展无线能信传输装置相关设备主电路设计、结构设计、设备施工与工艺设计、电路仿真与验证等施工设计工作及主要性能指标验证工作;
2、根据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各需求对接单位自筹经费开展设备主要功能性能指标的测试验证,提供必要的测试报告。
后续中标单位需提供无线能信传输装置相关设备1批、全套技术和图样文件1套、试验报告1套等。具体交付标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技术指标及基本要求
3.1 基本指标要求
请与需求单位对接。
3.2 通用质量特性要求
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安全性、保障性、环境适应性等要求以及最终详细指标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其它要求及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我单位暂定拟通过技术方案、样机比测结果、项目报价、历史业绩与经验、承制单位具有的试验条件等方面综合评价,排序确定候选承制单位。候选承制单位数量、承制产品数量及价格确定等办法经评审后,于在招标文件中发布。
候选承制单位须按军方相关要求履行必要程序后,方可获得最终订单。由此引发的相关风险由需求对接单位自行承担。
2.需求对接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采购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设备制造、试验等所产生的费用,参加需求对接、遴选、设备比测、投标/响应等过程发生的费用等,均由需求对接单位自行承担,我单位不承诺对各环节中失利的单位给予竞争保护补偿。
3.本项目时间节点要求:
2024年9月完成施工设计及样机试验;
2025年4月完成全部设备生产制造;
2025年6月完成单机调试、系统出厂联调以及验收等,具备交付现场条件;
最终详细时间节点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资格要求:
1.需求对接单位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需求对接单位及其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资格遴选与评标的审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需求对接单位认为网站中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需求对接单位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包括装备口、后勤口等)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4)需求对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需求对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需求对接单位须为国内全内资单位,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法定代表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6)具备有效的三级(含三级)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如认证已过期但已办完续审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未取得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三级(含三级)以上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2.需求对接单位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试验验证和工程实用等技术能力,近5年内具有至少1项同类产品研制或生产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2)具备本项目生产制造所需的必要的试验验证条件,后期根据需要提供陪试设备进行现场调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单位对接,不接受整机进口产品投标;
(4)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求对接方式:
1.本项目采取线下对接方式。
2.有意进行需求对接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以下书面资料(纸质)前往需求对接地点进行需求对接。
(1)需求对接报名书(附件1);
(2)保密承诺书(附件2);
(3)授权委托书(附件3);
(4)需求对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内单位参加对接的,须提供主管机关允许其参加投标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5)无外资背景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需求对接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杨桥湖大道19号。
4.联系方式
(1)需求对接联系人:陈晶
(2)联系电话:131*****329
(3)需求单位: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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