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ZB-********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新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第二开标室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证书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

地址:长春市义和路516号

联系人:王志夫

联系方式:139*****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铭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168号吉盛伟邦A座502室

联系人:潘丽萍

联系方式:176*****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丽萍

电    话:176*****055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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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铭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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