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第十六中学校园商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公告

新化县第十六中学校园商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新化县第十六中学校园商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物为新化县第十六中学校园内天桥下楼房。面积约60平方米,整体出租。

二、租赁年限:3年

三、起租价:伍万元整/年(¥*****.00元)。

四、付款方式:租金每年交付一次,即第一年租金在签订承租合同之前一次性付清,以后年度的租金在前一年租期期满的前1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依此类推。

五、竞租方式:采取有保留价的公开竞租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现场宣布,只要达到保留价,上不封顶,以最高竞租者为承租人。

六、竞租保证金及风险押金

竞租保证金*****.00元、风险押金2000元。

缴纳竞租保证金和风险押金前先到新化县第十六中学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后凭学校开具的缴款书进行缴款。

七、特别约定

1、标的物按现状整体出租。

2、承租期间,承租方须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理相关经营证照,合法经营,自行承担风险,自负盈亏,债权债务自理。

3、承租期间,承租方自行负担除房产税外的一切税费(包括该租赁门面经营的相关一切税费和水电、装修、维修、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并承担税费,出租方概不负责。自行承担防火、防盗、防事故等一切责任,无论承租人内外发生任何事故和纠纷,概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4、承租期间,承租方自行处理和解决标的物周边一切工农矛盾和相关问题。

5、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场地主体结构,不得损坏租赁物设施、设备,如需改变,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6、任何时候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

7、承租期间,因承租方原因终止承租合同,租金和风险押金(不计息),概不退返,一切损失概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期间,因出租方政策原因终止承租合同,风险押金如数退还,租金年退年,其他损失不予承担。

9、承租期满,承租方无条件将承租标的物完整无损地按时归还出租方。

10、竞租成交的,其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第一年租金中予以抵扣,竞租未成交的,其竞租保证金和风险押金在15个工作日由新化县财政事务中心向竞租人提供的银行账号退回。

八、报名条件及要求

1、竞租人为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需按学校提出的经营范围供应商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经营,接受学校的日常监督,具体以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九、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9日下午5时整(以款达到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二)凭有效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和竞租保证金和风险押金进账单到新化县第十六中学二楼办公室报名。

十、竞租时间、地点

(一)竞租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10点08分,迟到不准入场,视为自行放弃。

(二)竞租地点:新化县第十六中学教师公寓六楼。

十一、公示:本次竞租公告将在新化政府门户网公示、租赁物地段张贴公告。凡有意竞租者,请到新化县第十六中学咨询、查阅有关资料。

联系电话:新化县第十六中学:159*****616(邹先生)

????????????????????????????151*****131(何先生)

????????????????????????????138*****088(曾女士)

新化县第十六中学

新化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园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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