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石膏渣灰外运上船项目
脱硫石膏渣灰外运上船项目
南通新实实业有限公司
脱硫石膏渣灰外运上船项目比选采购文件
受南通新实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脱硫石膏渣灰外运上船项目实施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脱硫石膏渣灰外运上船项目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报价含码头租赁装船费用车辆短驳费用,报价时需分开报价,短驳与码头租赁报价总价不得高于14元/吨,转驳装船量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过磅数据开具9%运输发票作为结算依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南通新实实业有限公司在码头装船系统改造期间的脱硫石膏及渣灰外运装船的相关工作,具体开始执行时间和结束时间按招标人通知,量以招标人过磅数按实结算。详见比选文件项目技术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比选,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招标人所需内容。
5、具有相关部门核定的运输资质证书,并具备相应的运输协调能力。
五、比选采购报价须知
1、报价:包含施工人员工资、劳护费用、企业利润、国家税金、质保等,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投标人所应考虑到的各种因素、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所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视作投标无效。
3、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4、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报价注意事项
1、比选响应文件共壹份。
2、投标供应商按比选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
3、比选响应文件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密封后,应在密封袋上明确标注询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比选结束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08月8日16: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新实实业有限公司
八、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中标;
2、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人:
采购人:南通新实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尹,联系电话:152*****88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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