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无人机租用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无人机租用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无人机租用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拟租用2套无人机设备,每套每月2万元,2套无人机1个月租赁费为4万元,共租赁9个月。2套设备配件为:飞行平台(2台)、云台相机(2台)、电池(8组/16块)、电池充电器(2台)、控制器(2台)、高音扬声装置(2台)、强光照明系统(2台)、外置雷达(2台)、红蓝闪烁警示灯(2台)、租赁期内供应商应为飞行平台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并提供两次付费换新服务(单次损毁维修价值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2.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无人机租用。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九个月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资质等级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2

企业业绩

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无人机租用项目业绩。

3

设备技术指标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参数

1

飞行平台

最大起飞重量:≥9 kg

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3 m/s

最大可承受风速:≥15m/s

最大上升速度:≥5m/s

最大飞行时间:≥55 min

工作频率:2.4000-2.4835 GHz、5.725-5.850 GHz

最大信号有效距离不低于7公里

防护等级:IP45

RTK定位功能:支持

云台安装方式:下置单云台、下置双云台

工作环境温度:-20°C 至 50°C

障碍物感知功能:支持

2

云台相机

防护等级:IP44

工作温度:-20℃ 至 50℃

角度抖动量:±0.01°

测光模式:点测光、中央重点测光

测光锁定:支持

激光测距测量范围:3-1000m

光学变焦:支持

视频格式:MP4

照片格式:JPEG

曝光模式:自动曝光、手动曝光

3

控制器

与飞行平台相匹配的控制器

4

强光照明系统

输入电压:≥DC 48V

最大功率:≤300W

光通量:≥*****lm

FOV:≥45°

5

外置雷达

工作功耗:≤15W

防护等级:IP45

最大探测范围:≥30米

工作环境温度:-20°C 至 50°C

探测角度:水平方向360°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者,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8 月 7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8 月 9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14 09:00。

5.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按要求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并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注:供应商上传所投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投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纸质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6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太平镇杜台村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27-*******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孙先生 周女士

电 话:024-********(转0)

传 真:024-********(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gsjzb_hj@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机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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