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安置住房工程供暖服务BOT模式招标公告
某安置住房工程供暖服务BOT模式招标公告
某安置住房工程供暖服务(BOT模式)
公开招标公告
(2024-JHHQZX-F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安置住房工程供暖服务(BOT模式)
二、项目编号:2024-JHHQZX-F1001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某部安置住房,项目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供暖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供暖面积******平方米、公建供暖面积*****平方米。供热形式为集中供热,采用燃气锅炉。项目分东、西两区,每区1个锅炉房。其中,东区住宅10栋、公建5栋,建筑面积******平方米,供暖面积*****平方米,供热负荷2540.9KW;西区住宅14栋、公建5栋,建筑面积******平方米,供暖面积******平方米,供热负荷4461KW。
供暖保障采用BOT(建设-运营-交付)模式。建设—由中标供应商组织实施投资建设;运营—由中标供应商在约定运行经营期内负责项目供热系统的运行、维保、收费;移交—运行经营期满由中标供应商无偿将完好的锅炉房资产及相关文件资料移交给业主方。运营管理期限为20年。具体起算时间以签署合同协议约定的计取时间为准,期限时间内风险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备案登记的合法供热运行单位;企业注册资产5000万元以上;具有近10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供暖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BOT模式供暖服务业绩;自有或外协签约施工单位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外协施工单位须有合作协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7日至8月13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申领地点,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8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8月14日10:00。
(二)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联系人: 狄先生 。
(四)联系电话: 134*****339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联系人: / ,电话: /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 / 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狄先生、何女士
办公电话: 010-********、010-********
移动电话: 134*****339、186*****613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任先生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 176*****866
采购机构:某部
2024 年 8 月 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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