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浦坝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浦坝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浦坝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镇政府组织开展了《浦坝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9日;
地点: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三门县海游街道大湖塘湫水大道8号)。
二、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0人。凡三门县浦坝港镇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的公民均可报名。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下午5:30。
2、报名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书面纸质邮递等形式进行报名。书面纸质材料请邮递至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海景路27号浦坝港镇人民政府,信封请署名“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576-********。
3、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信息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浦坝港镇人民政府将于2024年8月23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包括听证时间、地点等参会事宜。
五、听证须知
1、镇政府可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2、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
3、听证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镇政府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
5、听证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6、听证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6-********。
特此公告。
三门县浦坝港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