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作项目二次谈判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作项目二次谈判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江环保”)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作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进行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作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M410*****650********

2.3项目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城南工业园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内

2.4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由响应人建设厂内建设并网型光伏电站,该项目为并网型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最终施工建设容量以并网验收容量为准。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效益分享期:本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自项目通过当地电网公司验收之日起 ,效益分享期为25年。

3.采购范围及界面

3.1工作界面

3.1.1 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光伏发电系统项目所需的场地,响应人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规模不小于1MW,具体规模以批复为准,并承担其所有相关费用。

3.1.2 响应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系统与充电桩,并负责规划、融资、建设、安装以及确保光伏发电系统和充电桩的正常运行等所有工作,同时承担其所有费用。建设完毕验收通过后,响应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手续作为产权的证明。合同到期后,产权正式无偿转交于采购人,且由采购人享有光伏发电系统和充电桩所产生的所有收益,响应人不得对其进行所有权主张、处置或利益要求。

3.1.3响应人负责办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许可、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报告、项目报备等所有手续(具体以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准),采购人给予协助。

3.1.4本项目所发电量由采购人优先使用,所得节能指标、碳排放指标、可再生能源指标、中国绿色能源、政府补贴等相关指标以及上述指标带来的经济收益,采购人至少享有50%(响应人填写响应文件中的节能收益分享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5 收益分享期结束后,光伏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无偿转交湖北东江环保,如湖北东江环保不需要光伏电站,响应人应按照湖北东江环保要求无偿拆除并清理光伏电站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并确保光伏电站建设所涉及的厂房、屋面等设施的结构安全及防水、保温、防锈等使用功能的充分实现,若需要维修、加固或改造,相关费用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3.1.6 响应人在建设光伏电站之前,须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湖北东江环保所有厂房屋面(共4栋)进行安全性检测,若需维修、翻新、加固的,修缮后再开始实施光伏电站项目,且由响应人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响应人应确保在光伏设备安装过程中,湖北东江环保的屋面处于最佳状态,能够支持光伏设备的安装和长期运行。响应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合理时间内完成屋面修缮工作,并在完成后通知湖北东江环保进行验收,确保屋面达到预期的修缮标准。

3.2对响应人的要求

(1)响应人具备外部环保事项协调、上网事宜办理等服务的能力。

(2)响应人具备取得政府要求相关审批手续的能力。

(3)未经湖北东江环保同意,响应人不得在合同期内出售、转让本项目资产,亦不能转让持有本项目权益的公司股权。若响应人未经湖北东江环保同意私下出售、转让本项目资产,则按违约处理,响应人同意将本项目产权无偿转移至湖北东江环保所有。

(4)响应人须承诺在合同期内出售、转让本项目资产的,应经采购人、响应人、资产受让人一同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及义务,以保证合同完整延续。

3.3 工期:本项目的建设期为项目当地发改备案通过之日起,至项目申请地方国网公司验收之日止,总工期不超过150天 。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包含光伏项目建设、运营等相关资质。

4.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提供两个以上装机容量不少于1 MW的自主产权光伏电站业绩(提供与当地电网公司签订的购售合同扫描件,项目备案证明与国家电网签订的能源合作协议,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该业绩要求只包括响应人及响应人绝对控股的企业的业绩,上级公司的业绩不计入)。

4.3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 采购人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进行电子化招投标。

5.2 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5.3满足本谈判公告第4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4日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原招采网(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注: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投标人报名相关信息 (即 IP 地址、缴费人信息、报名联系人信息等 )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审开始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各响应人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4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指引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www.zybtp.com/gys/*****.jhtml)。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

5.5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电汇(请将标书费对公转账至此账户,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zhaobiao106@126.com;邮件名称备注项目名称+标书费+公司简写)

单位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郑州行政支行

银行账号:160*****040******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谈判采购响应人无需到达谈判现场参加谈判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6.2 电子响应文件: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zybtp.com/),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若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误传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6.3 谈判采购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1楼开标室

6.4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原招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城南工业园

联系人:汪春洲

联系电话:188*****559

监督单位: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监督电话:159*****469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赵赫 周凯

联系电话:0371-********

邮 箱:zhaobiao106@126.com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202*****173521*****205*****
,湖北

标签: 太阳能光伏 发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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