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人工智能计算基础服务合作需求公示
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人工智能计算基础服务合作需求公示
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就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人工智能计算基础服务展开合作,现就本次合作需求公示如下:
1.合作需求概况与内容:
1.1合作内容:人工智能计算基础服务。
1.2服务时间:4年。
1.3服务地域:广东省。
2.拟合作供应商范围:广东科华乾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睿为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鹏博士大数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华章数据(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章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瑞和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泰数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下科技有限公司、立昂旗云(广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博鋆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浩云长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优创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秦淮数据有限公司、广东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开普勒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蔚海数据发展有限公司、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韶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合作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4.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举报的渠道
4.1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合作需求公示存在异议但不涉及需求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1)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 yinww9@chinaunicom.cn
2)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益
电话:131*****426
邮箱:luoyi@gpdi.com
4.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认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需求方员工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举报:
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 yinww9@chinaunicom.cn
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9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合作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需求方/代理机构提出。
4.3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与合作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需求方/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需求方/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4)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需求方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需求方: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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