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排河卫生院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南排河卫生院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排河卫生院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1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07至2024-08-13,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8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400-998-0000。 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网址:http://xzsp.cangzhou.gov.cn/ggzyjy/)”首页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公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 办理CA密钥可在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 咨询电话如下:河北CA:0317-*******/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 投标人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格式为*.CZ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打开。 2、本项目一律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和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 4、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受理质疑电话:0317-*******。 5、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即评审专家从全省专家库中“盲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进行“盲评”。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标签: 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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