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喀什地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D(JZXCS)2024-3号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地区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9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发〔2022〕35号)的工作部署,拟选择第三方作业单位提供以下服务:一是对12县市新增耕地进行调查检测,数据审查分析、属性赋值更新;对土壤监测点进行数据收集,成果分析,生成年度检测数据库;编制喀什地区2022、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更新与监测分析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报自治区审查、备案。门论证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区域进行调整和补足,收集地区各部门资料;三是分类统计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表,制作各类图件,编制2022、2023年度喀什地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建立喀什地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四是喀什地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自然资源部审查修改完善数据库和分析报告,形成最终成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凭证;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相关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
(6)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喀什市世纪大道4号
联系方式:099*****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层
联系方式:155*****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露
电 话:155*****091
附件信息:
618.4K
标签: 更新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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