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大会暨2016东北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发展博览会招标公告
创新大会暨2016东北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发展博览会招标公告
沈阳智慧城市创新大会暨2016东北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发展博览会 | ||||
采购公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沈阳智慧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竞争性谈判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沈阳智慧城市创新大会暨2016东北智慧城市和大数据发展博览会 2. 项目编号:XC(J)2016-0088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4.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分包,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 资金计划:人民币350000.00元。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经营范围应包括活动展览、展会中的一项。 (2)具有大型博览会布展的经验,能够提供不少于二套大型博览会的布展设计图及实景照片。需提交服务合同或者影像资料。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名登记: 本项目不需投标人报名登记。投标人严格按采购公告及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内容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文本)。 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o8CjTsI 五、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的要求 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3.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8月24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到达前30分钟,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拒绝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政府采购中心有权不接受下列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 (3)未携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 (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4.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农业会展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三楼LED屏幕) 七、评标办法、报价方式、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和样品的要求 1.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2. 报价方式:本项目以固定总价方式进行报价。 3.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4. 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5.样品:本项目不提供样品。 八、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智慧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邢丽晔 联系电话:183*****187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农业会展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110164 联系人:张明智 联系电话:***-********、139*****545 邮箱:zhangmingzhi@shenbeixinqu.cn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8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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