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保亭县 D 片区四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GTH2024-087)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保亭县 D 片区四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 0.00,招标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保亭县 2024 年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划片公开招标工作方案,2024 年 9 月之前
食堂委托经营到期的公办学校、幼儿园将探索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划片区联合公开
招投标的方式引进食堂委托经营企业。分 A、B、C、D 四个片区,其中 D 片区由加茂镇南茂
中心小学牵头,片区联合学校为加茂镇中心学校、加茂镇中心幼儿园、六弓乡中心学校。其
中,南茂中心小学住校生 480 人;加茂镇中心学校住校生 122 人;加茂镇中心幼儿园学生 111
人;六弓乡中心学校住校生 275 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亭县 D 片区四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保亭县 D 片区四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3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提供承诺函加盖
公章);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 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通
报批评除外)。(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0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全套信用报告及
本项目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食品经营管理(或餐饮服务),(注:
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制售、自制饮
品制售等,其中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食品经营管理,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
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天地商业街 4 栋三楼(飞龙公寓 B 座
对面)开标室 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天地商业街 4 栋三楼(飞龙公寓 B 座
对面)开标室 1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保亭县 D 片区四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以保教字〔2024〕115
号审议通过,项目业主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中心小学,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
有限公司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中心小学委托,就保亭县 D 片区四校食堂委托经
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保亭县 D 片区四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项目编号:HNGTH2024-087。
2.2 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3 项目规模:根据保亭县 2024 年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划片公开招标工作方案,2024 年 9 月
之前食堂委托经营到期的公办学校、幼儿园将探索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划片区联合
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食堂委托经营企业。分 A、B、C、D 四个片区,其中 D 片区由加茂镇
南茂中心小学牵头,片区联合学校为加茂镇中心学校、加茂镇中心幼儿园、六弓乡中心学校。
其中,南茂中心小学住校生 480 人;加茂镇中心学校住校生 122 人;加茂镇中心幼儿园学生 111
人;六弓乡中心学校住校生 275 人。
2.4 招标范围:面向师生的大众化餐饮服务,承担为学校提供早、中、晚三餐,为幼儿园提
供早餐、中餐、午点三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5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2.6 项目地点:南茂中心小学食堂,加茂镇中心学校食堂,加茂镇中心幼儿园食堂,六弓乡
中心学校食堂。
2.7 招标控制价为: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
3.3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提供承诺函加
盖公章);
3.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9 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警告、
通报批评除外)。(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0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全套信用报告
及本项目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食品经营管理(或餐饮服务),(注:
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制售、自制饮
品制售等,其中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食品经营管理,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
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时间:2024 年 08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8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购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民大道 33 号振信大厦南楼 502 获取招标文
件;
4.3 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持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8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今雨天地商业街 4 栋三楼(飞龙公寓 B 座对
面)开标室 1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招投标协会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中心小学
地 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中心小学
联 系 人:麦老师
电 话:138765260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民大道 33 号振信大厦南楼 502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0898-66288229
电子邮件: 36309564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