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泸西县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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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泸西县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YHLX-2024-08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泸西县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开展泸西县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完成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
全面评价成果报告编制,及时将成果提交自然资源局审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泸西县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泸西县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顾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
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7日08时00分到2024年08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号)
七、其他
竞争性碰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泸西县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14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YHLX-2024-0801
项目名称:泸西县202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2.00
最高限价(万元):12.00
采购需求:开展泸西县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完成开发区士地集约利用
全面评价成果报告编制,及时将成果提交自然资源局审核。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碰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a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mw,ccg即gov,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碰商申请人(被禁止在一定
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致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给予服务项目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
的产品: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
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士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
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贵人须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02:00至0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载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8栋3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辅108栋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02:00至05:30(北京时间),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到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
号)领取相关资料。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mw.chinabidding.com.cn入、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泸西县迎宾路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范啸0873-6651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号
联系方式:张钰莹程江南0873-6658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啸
电话:0873-665182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泸西县迎宾路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范喷
电话:0873-6651829
电子邮件:10449614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号
联系人:张钰莹程江南
电话:0873-6658508
电子邮件:10449614960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签密X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300201A9

标签: 集约利用 开发区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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